15個工作日完成排污許可審批發證 昆明市生態環境局優化營商環境出新政
為持續深化作風、效能革命,提升“排頭兵”大討論大競賽成效,近日,昆明市生態環境局印發《貫徹落實〈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從健全審批制度、簡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提高事前、事中、事后服務質量全面優化排污許可證核發管理機制,助推企業建成投產并依法排污,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健全工作機制
以建立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制度為核心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為目標,健全市縣兩級生態環境監管、執法、監測、技術支持等部門密切配合協作機制,持續釋放排污許可證制度紅利。
明確審批權限
市局負責重點管理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分局負責簡化管理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及排污登記管理。
縮短審批時限
在法定的排污許可重點管理30-45個工作日辦結的基礎上,進一步縮短為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并完成排污許可證發放(不含技術評估和依法公示時間)。
實現全程網辦
全面實行線上辦理,通過全國排污許可管理信息平臺完成受理、公示、審核、批準。
簡化審批流程
全面取消線下紙質材料要件,提供排污許可證寄送服務,真正實現企業“最多跑一次”、“足不出戶也能辦成事”。
強化事前幫扶
推行服務關口前移,充分利用技術評估期間主動提供排污許可申報技術指導,幫助企業順利完成平臺信息填報、申報材料制備和公示。
強化事后服務
優化證后監管機制,實施正面清單制度,將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良好、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環境管理水平較高、誠信守法的企業列入執法檢查正面清單。
昆明市以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制度為核心、各項環境管理制度相互促進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加快形成。2021年昆明市生態環境部門辦理排污許可審批725件,其中重點管理類231件、簡化管理494件。2022年一季度共核發排污許可證178件,其中重點管理78件、簡化管理100件。
來源:昆明市生態環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