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書記、廳長馬永福出席《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新聞發布會
8月1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在海埂會堂召開《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新聞發布會。會上,云南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書記、廳長馬永福發布新聞,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蘭駿,省水利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楊國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總經濟師汪巡,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二級巡視員李安榮,省交通運輸廳二級巡視員王萍,省農業農村廳二級巡視員王興原回答記者提問。
云南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書記、廳長 馬永福:
女士們、先生們:
大家下午好!
非常感謝新聞界的各位朋友長期以來對云南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關注、關心和支持!下面,我就《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有關情況向大家作簡要介紹。
一、背景情況
2018年,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升生態文明,建設美麗中國,黨中央、國務院出臺了《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云南省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全面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推動實施污染防治攻堅戰。經過各級各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十三五”期間,我省藍天、碧水、凈土“三大保衛戰”取得階段性成果,8個標志性戰役完成既定目標任務,全省生態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2021年,云南省16個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98.6%,細顆粒物濃度年平均值為22微克/立方米,未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氣;納入國家考核的地表水斷面Ⅰ-Ⅲ類水體比例提升到89.6%,劣Ⅴ類水體比例下降到3%;瀘沽湖(云南部分)被生態環境部評為首批全國8個美麗河湖優秀案例之一;人民群眾的生態環境獲得感、幸福感顯著增強,厚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綠色底色和質量成色。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當前,我省重點區域、重點行業污染問題仍然突出,生態環境質量同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同“十四五”高質量發展的要求相比,還有較大差距,必須繼續聚焦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接力攻堅、常抓不懈、久久為功。
2021年11月,黨中央、國務院出臺《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著眼我國新發展階段生態文明建設新任務、新要求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對指導全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美麗中國建設意義重大、影響深遠。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云南省研究制定了《實施意見》,并提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我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目標任務和具體舉措,對加快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補齊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短板弱項,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推動云南高質量跨越式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總體思路和要求
《實施意見》提出,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主動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以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抓手,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為工作方針,統籌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寬廣度,以更高標準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集中力量打好一批標志性戰役,堅決筑牢我國西南生態安全屏障,以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努力爭當全國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
從“十三五”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到“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從“堅決”到“深入”,意味著污染防治觸及的矛盾問題層次更深、領域更廣,要求也更高。進入新發展階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解決突出問題,補齊短板弱項,需要做到六個堅持:一是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鞏固拓展“十三五”時期污染防治攻堅成果,繼續打好一批標志性戰役;二是堅持問題導向、以人民為中心,集中力量加快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不斷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堅持重點突破、統籌推進,采取系列務實舉措,在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問題、關鍵指標上實現新突破,推動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四是堅持精準科學、依法治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因地制宜、科學施策,提高污染治理的針對性、科學性、有效性;五是堅持系統治理、協同增效,統籌推進減污降碳,推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注重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綜合治理、生態保護、自然修復,實現全省生態環境質量整體改善;六是堅持改革創新、開拓進取,加大政策、技術、管理改革創新力度,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保護體制機制,提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實施意見》明確,到2025年,生態環境持續改善,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指標任務,地級城市細顆粒物平均濃度控制在20.5微克/立方米以內,地級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98.8%,全省地表水國控斷面Ⅰ-Ⅲ類水體比例達到92.1%,劣Ⅴ類水體和城市黑臭水體基本消除,不再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氣,土壤污染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固體廢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增強,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持續提升,生物多樣性保護水平進一步提高,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更加完善,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取得新進展。到2035年,廣泛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生態環境質量位于全國前列,綠美云南建設成效顯著,我國西南生態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全面建設成為全國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
三、重點任務
《實施意見》在總結拓展“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果的基礎上,根據“十四五”新任務新要求,提出6個方面的重點任務,著力以更高標準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三大保衛戰”,集中力量打好10個標志性戰役。
(一)持續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開展清潔柴油車(機)行動,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汽車,加大清潔能源汽車推廣,推動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以大宗貨物運輸“公轉鐵”“公轉水”為重點推進運輸結構調整。
(二)深入打好建筑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治理攻堅戰。全面推行綠色施工,落實施工工地“六個百分之百”工作要求,推動揚塵精細化管控;加強建筑渣土運輸管理,嚴格落實密閉運輸措施;強化施工、道路、堆場、裸露地面等揚塵管控。
(三)深入打好“湖泊革命”攻堅戰。以革命性措施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護治理,堅持“退、減、調、治、管”多措并舉,系統推進流域環湖截污治污,從源頭抓起,用治本之策,抓好湖泊保護治理工作,推進九大高原湖泊保護治理取得新突破。
(四)深入打好長江流域(云南段)保護修復攻堅戰。堅持“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嚴控長江岸線開發利用,加強岸線生態保護修復,實施長江流域十年禁漁,持續開展工業園區污染治理、“三磷”行業整治等專項行動。
(五)深入打好珠江流域(云南段)保護治理攻堅。強化珠江流域總磷超標治理,持續推進涉重工業集中片區涉鎘、砷等重金屬行業企業排查整治。
(六)深入打好赤水河流域(云南段)保護治理攻堅戰。嚴格落實流域產業準入和空間管控,實施生態修復工程,推進已退出和廢棄礦山礦區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加快推進沿河集鎮污水處理設施及其配套管網建設,加強干支流沿線農村環境綜合治理。
(七)深入打好重度污染水體脫劣攻堅戰。突出問題導向和精準治污,堅持流域綜合治理和“一河(湖)一策”精準治理相結合,科學編制實施劣Ⅴ類水體斷面整治方案,開展劣Ⅴ類國控斷面“清零”集中攻堅行動,建立水環境質量管理長效機制。
(八)持續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強化溯源整治,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全覆蓋,因地制宜開展水體內源污染治理和生態修復。
(九)持續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因地制宜推進農村廁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基本消除較大面積的農村黑臭水體;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和農膜回收行動,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
(十)深入打好城鎮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攻堅戰。開展城市(縣城)排水管網排查整治,全面提升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因地制宜推進鄉鎮鎮區生活污水治理;加快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全面提升城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能力和廚余垃圾處理能力,完善收集、轉運、處理設施建設和服務。
在重點打好10個標志性戰役的同時,統籌開展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碳達峰行動,推進能源清潔低碳轉型和能源資源節約高效利用,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推進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協同治理,分區施策改善區域大氣環境;加強飲用水源保護,持續提升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強化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加強重點行業污染源環境監督管理,推進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嚴格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內地塊的準入管理,有效管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抓好新污染物治理,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控,深入開展重點行業重金屬污染治理,穩步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和地下水防治;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構建完善生態監測網絡,開展核與輻射監督檢查和隱患排查,嚴密防控環境風險,切實維護生態安全;健全生態環境領域法規體系,實施環境基礎設施補短板行動,完善生態環境資金投入機制及監測體系,加強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提高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水平。
四、主要特點
(一)全面貫徹中央文件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環境保護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得到落實。
(二)與云南實際相結合。針對云南亮點是氣、焦點是水、難點是土的實際,提出深入打好“湖泊革命”攻堅戰等10個標志性戰役,集中力量加快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三)合理設置目標指標。在落實國家下達任務指標的基礎上,《實施意見》與《云南省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規劃(2021-2025年)》《云南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云南省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總體規劃(2021-2035年)》等省級相關規劃進行了銜接,統籌推進有關工作,協同增效。
(四)強化組織實施。為確保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決策部署落實落地,圍繞組織領導、責任落實、監督考核、宣傳引導、隊伍建設等5個方面提出了加強組織實施的相關要求。并按照任務項目化、項目清單化、清單具體化的要求,同步細化印發了措施任務清單,明確了責任分工。
下一步,我們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切實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扛牢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加強統籌協調,完善工作機制,狠抓落實,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為爭當全國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建設綠美云南作貢獻!
我就先介紹這些,謝謝大家!
中國新聞社記者提問:加快推進重度污染水體治理是水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請問,云南省深入打好重度污染水體脫劣攻堅戰的總體考慮是什么?會采取哪些主要措施?謝謝。
云南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 蘭駿:
“十三五”期間,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水生態環境保護,以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全力推進碧水保衛戰,水生態環境持續改善,全省地表水監測國控斷面(點位)水質優于Ⅲ類的比例持續上升、劣于Ⅴ類的比例持續下降,主要出境跨界河流斷面水質100%達標、穩定保持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及以上,圓滿完成了碧水保衛戰階段性目標任務。雖然我省水生態環境保護取得積極進展,但面臨的形勢依然嚴峻,特別是劣于地表水Ⅴ類標準的水體仍然較多,成為我省生態環境保護的突出短板,成為群眾關心、社會關注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省委、省政府印發的《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將深入打好重度污染水體脫劣攻堅戰作為我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一項標志性戰役,就是要加快解決這個突出生態環境問題,補齊這個短板,推動水生態環境全面改善。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編制了《云南省重度污染水體脫劣攻堅戰實施方案》,報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印發實施。
總體思路是: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重要講話和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把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作為出發點及落腳點,緊密圍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總體要求,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堅持系統治理、精準施策、多元共治,建立健全省級統籌、地方實施、多方參與的長效工作機制,對2021年水質現狀為劣Ⅴ類的國控、省控斷面實行清單管理,對2022年起水質監測為劣Ⅴ類的國控、省控斷面實行動態管理,全面開展劣Ⅴ類水體整治,提升人民群眾生態環境獲得感、幸福感。
總體目標是:到2023年,劣Ⅴ類水體水質明顯好轉,部分水體實現脫劣;到2024年,基本消除劣Ⅴ類水體;到2025年,在脫劣的基礎上,水質得到鞏固提升,并建立防止反彈的長效機制。
對重度污染水體實施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主要措施包括:
一是全面開展成因研判。充分研判重度污染水體在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析污染成因,“一斷面一方案”制定整治方案。
二是持續推進源頭污染治理。全面提升城鎮污染治理,完善污水收集體系,補齊城鎮污水收集管網短板,提升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處理效能。強化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分類推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強種植業污染防治,推進養殖業污染防治,強化工業污染防治。實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按照“有口皆查、應查盡查”原則開展排污口排查,按照“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規范整治一批”要求,以截污治污為重點開展排污口整治。
三是加強水資源保障。科學保障河(湖)生態用水,合理確定河(湖)生態流量保障目標,落實生態流量保障措施,保障河(湖)基本生態用水需求。強化污水再生利用設施建設。推進污水處理廠尾水深度處理,加強再生水循環利用。
四是系統開展水生態治理。嚴格水生態空間管控,留足河道、湖泊管理和保護范圍,建立多部門聯合執法的常態化工作機制。開展河(湖)生態系統修復,提升水體凈化能力。
五是強化監督檢查。組織開展督查檢查、指導幫扶、技術培訓,查找問題,推動解決問題。
目前,重度污染水體脫劣攻堅戰已全面展開,省生態環境廳將重度污染水體脫劣攻堅作為全省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第一場硬仗”來打,全面組織開展劣Ⅴ類水質斷面“清零”集中攻堅行動,印發了工作方案,與州(市)人民政府簽訂脫劣攻堅目標責任書,成立工作機構,組建工作專班,緊盯關鍵環節,強化水質監測、溯源分析、督察檢查、技術幫扶,推動精準施策。已形成省、州(市)、縣三級聯動,條塊結合,合力攻堅的工作格局,攻堅行動初見成效。在下步工作中,我們將圍繞“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在哪里、問題癥結在哪里、相應對策在哪里、具體落實在哪里”,完善發現問題和推動解決機制,不斷加大重度污染水體脫劣攻堅力度,推動全省水生態環境持續改善。謝謝。
來源:云南省生態環境廳

